浙政辦發(fā)〔2022〕84號
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屬各單位:
《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2年12月30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
為加強新污染物治理,保障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〔2022〕15號)精神,結合我省實際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(tài)文明思想,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、使用和排放全生命周期風險管控為核心,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,協同推進新污染物調查監(jiān)測、篩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