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(guī)定(2024年修訂)
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(guī)定(2024年修訂)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1-26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

第773號

《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(guī)定》已經2023年12月29日國務院第2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總理李強?

2024年1月22日

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(guī)定

(2008年8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9號公布根據2018年9月18日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第一次修訂2024年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73號第二次修訂)

第一條為了明確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》,制定本規(guī)定。

第二條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:

(一)經營者合并;

(二)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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