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事業(yè)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
行政事業(yè)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2-01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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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院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

第738號

《行政事業(yè)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》已經2020年12月30日國務院第120次常務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總理李克強

2021年2月1日

行政事業(yè)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

第一章總則

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事業(yè)性國有資產管理與監(jiān)督,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(jiān)督的決定,制定本條例。

第二條行政事業(yè)性國有資產,是指行政單位、事業(yè)單位通過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資產:

(一)使用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;

(二)接受調撥或者劃轉、置換形成的資產;

(三)接受捐贈并確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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