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(fā)《山東省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(fā)《山東省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7-10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各市應急管理局:

《山東省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已經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
山東省應急管理廳

?2024年7月1日?

山東省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

第一章?總則

第一條??為了規(guī)范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,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》(應急管理部令第11號)和《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》《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??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的非煤礦山(含尾礦庫)、化工(含石油化工)、醫(yī)藥、危險化學品、煙花爆竹、石油開采、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機械、輕工、紡織、煙草、商貿等行業(yè)領域生產經營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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