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0年3月24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61號發(fā)布根據(jù)2017年1月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12號修訂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)
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尊重勞動、尊重知識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創(chuàng)造的方針,推動科學技術進步,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(chuàng)造性,加快創(chuàng)新型省份建設,根據(jù)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》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省科學技術獎,獎勵在本省科學技術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。
前款所稱省科學技術獎,包括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和科學技術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。
第三條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、評審和授予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。
第四條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。
第五條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