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
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
發(fā)布日期:2017-12-26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(shù)據中心
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

第94號

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已經財政部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。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部長 肖捷

2017年12月26日

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

第一章總則

第一條為了規(guī)范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行為,保護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政府采購質疑的提出和答復、投訴的提起和處理。

第三條政府采購供應商(以下簡稱供應商)提出質疑和投訴應當堅持依法依規(guī)、誠實信用原則。

第四條政府采購質疑答復和投訴處理應當堅持依法依規(guī)、權責對等、公平公正、簡便高效原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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