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日前印發(fā)《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取消調整與企業(yè)和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的33個罰款事項。
行政處罰與民生利益息息相關。此次取消調整的罰款事項包含哪些內容?將給我們帶來哪些影響?記者帶你一起了解。
哪些罰款事項被取消調整?
根據《決定》,此次取消罰款事項16個,包括: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2個、教育部2個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5個、中國人民銀行3個、國家林草局1個、國家郵政局1個、國家疾控局2個。
調整罰款事項17個,包括: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1個、應急管理部1個、國家新聞出版署13個、國家疾控局2個。
《決定》還明確了這些罰款事項的名稱、設定依據、處理決定和替代監(jiān)管措施等內容。
比如,在取消的罰款方面,取消對父母或者監(jiān)護人經教育仍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