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新《公司法》修訂主要涉及哪些內容?
答:簡單概括為以下幾點:
(1)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期限不得超過五年;
(2)股權、債權可以作價出資;
(3)股東會開會和表決可以采取電子通信方式;
(4)股東認繳、實繳出資額等信息要在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公示;
(5)公司不能清償?shù)狡趥鶆?,股東需提前出資;
(6)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無需其他股東同意,書面通知即可;
(7)轉讓未實際出資的股權需要對受讓人出資義務承擔補充責任;
(8)董事會或者董事承擔催繳股東出資的法定義務;
(9)股東拒不繳納出資的,將喪失股東權利;
(10)失信被執(zhí)行人(老賴)不得擔任公司董、監(jiān)、高;
(11)“執(zhí)行董事”的提法 …… ??